2022年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重点目标出炉:打造10项标志性成果

2022-03-21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 胡丽华 杭州报道 2021年5月20日,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今年将迎来示范区建设一周年的关键节点,重点工作有哪些?要在哪些方面率先突破形成经验成果?

  2月17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情况。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孟刚介绍,2022年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主要目标概括起来有三项包括全力打造一批标志性成果、探索一批共富机制性制度性创新模式、谋划一批重大改革方案。

  同时,今年浙江省将锚定打造十项标志性成果发力:

  一是建设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我们将深入开展激发创业创新活力集成改革,打响“创业就业在浙江”品牌;

  二是扩中提低行动,突出抓好扩中提低重大改革事项,持续优化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创新致富环境;

  三是山区26县整体跨越发展,健全“一县一策”推动山区共富机制,精准支持山区26县创业就业;

  四是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大力实施强村富民集成改革,全省域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激活改革;

  五是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全省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加快未来乡村建设,进一步彰显“整体大美、浙江气质”;

  六是全民全程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实行同质同标的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制度;

  七是育儿友好型社会,完善支持生育养育配套政策,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

  八是老年友好型社会,全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努力让每位浙江老年人都能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长寿生活;

  九是“浙江有礼”省域文明实践,全面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所站建设,持续放大“最美”效应;

  十是为民办事智能速办,加快构建更为智能便捷的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数字赋能办好民生实事。

  “总之,我们将结合共同富裕示范区实践探索,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共同富裕的战略意图和划时代意义,以理论创新引领变革性实践,不断开辟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新境界。”孟刚表示。


  (作者:胡丽华 编辑:钟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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